連結他人網頁要註明出處


阿彌陀佛 ^o^

有時間請到我的佛教網站逛逛吧。

http://www.geocities.com/BourbonStreet/Bayou/9531/index.htm

我的 ICQ 號碼﹕17171399

黃豪坤 寫信來吧∣∣進來看看啦 1999Jan6 07:54:46

很奇怪哦,下面黃豪坤的網站,我去看了一下,發現他的東西可能都是
別人的,他把這個網站的一些文章放在它那裡,更把--相見便是有緣--
字,原封不動的拿去放在他那裡

這樣可以嗎,有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如果沒有,不是犯了著作權法
,在佛教來說,不算偷盜嗎,誰能告訴我

新人 寫信來吧∣∣進來看看啦 1999Jan7 08:43:35

一、

「新人」說的沒錯,黃豪坤的網站,有些網頁是拿自本站, 而且未
經同意。

一般來說,將他人的網站加以連結,是無妨的。但只是連結其他網站
的某些文章,至少要註明一下。佛法雖然貴在流通,但經過作者的創
作之後,便已擁有著作權,受著作權法所保護。

在網路上,會用來用去的,大多是一些免費的圖案之類,其他個人的
創作,實在不宜拿來用。要用的話,最好先知會一聲,以示尊重。

二、

沒有想到留言版,也可以當作廣告看板,在這裡貼廣告。不錯嘛。

但希望貼在這裡的廣告,都是正當的。

只是,正不正,沒有去參加聽過,實在無法知曉。如果有人看了這裡
的廣告,去聽講後覺得有疑惑,不妨在這裡說出,尋求他人的解惑。

版主 寫信來吧∣∣進來看看啦 1999Jan7 13:56:43

上面所談到的黃豪坤的網站,未經註明即引用本網站一些文章之事,
總是不好的一種方式。我寫了一封信給他,希望他能改進。下面便是
該信原文──


網際網路是個公開、自由的園地,每個人在這裡都有表達意見的權
利。這是網路迷人的地方。

但這並不表示網路就可以違背道德或違法。網路還是受到法律的保
障,也受到人類道德所規範。

誠然,不管是誰,只要它放了資料在網路上,每個人都可以免費去
看。

但這並不表示,每個人都可以把那些資訊據為已有、或任意修改。因
為這些資訊都受到著作權法所保障,未請求同意,即加以引用,甚至
據為已有,是犯法的。在佛教徒來說,未經同意予取,便是「偷盜」
呀,更不可以!

本網站的一些文章,都是引自其他網站的嗎?站長沒有徵求當事人同
意吧?至少引用我的文章,就沒有請求我的同意。

尤其,把我網站的標題:「相見便是有緣」的彩色字,原封不動的拿
來放在你的「站長資料」中,更是不可以。各位可以去看,我的網站
是:http://www.yes.net.tw/~aedd/。

還有,在「四千八萬法門」項下,把我網站內的一個「歡喜彌勒佛」
網頁,逕自改名為「彌勒菩薩」,更是未尊重當事人。

一般來說,在自己的網站內,將他人的網站加以連結,是可以的。但
只是連結其他網站的某些文章,就必須註明了。

在此,我建議本網站站長,你可以在引用他人網站文章之上,先加個
註明:「以下文章引自某某網站」。

像以前台灣有本文選雜誌,它裡面的文章都是選自其他雜誌或書籍
的。但它都有注明。所以,作者不但不會介意,反而很高興自己的文
章入選,該雜誌也很受讀者喜愛。因為,能夠看到好文章。

目前,台灣的佛教網站,相信也有不少的好資訊,你夠能如此做的
話,不但不犯法,反而是功德無量。

當然,佛法貴在流傳,每一個網站也都希望網友多多去觀看。但隨意
引用、任意修改,相信你自己的東西,也不希望這樣吧。

去年,台灣有位法師,看了一位喇嘛的書籍很好,未徵求同意,即加
以印行與人結緣。該喇嘛知道後,向法院提起告訴。因為,現在台灣
的著作權法很嚴,侵犯著作權,不旦要賠錢,還要入獄。

該法師才慌了,跑去向喇嘛懺悔,並賣掉自己的一棟房子,將所得5
百萬元拿去向喇嘛供養,以示真心懺悔,希望喇嘛撤回告訴。

喇嘛鑒於該法師的誠意,便將告訴撤銷。但沒有接受該法師5百萬的
供養 ,只將法師所印的著作全數銷毀,怕有誤。

雖然,你可能住在馬來西亞,或許不受台灣法律所管轄。但打國際官
司,在目前不是很平常嗎?哪一天,某個被你引用的網站主人不高
興,提起了國際告訴,可就有得受了!

我這樣說,並非表示我要告你,只是希望你用正當的方式來連結、引
用我網站的文章,如前述那樣。

目前,我有十多種著作在市面流通,有幾種也曾被盜印結緣。像《佛
教怎樣修行》、《從無我空到達解脫》、《懺悔的理論與方法》、
《佛法知見》、《彌勒淨土真義闡述》等書,都被人印過,我也沒有
追究。

其實,只要向我知會一下,要印我的著作,我都會讓他們印的,何必
犯上一個盜印之名呢。

以上所說,絕無惡意,希望你能接受。

慧廣 寫信來吧∣∣進來看看啦 1999Jan9 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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