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乘走過的日子


近來看到一些主張原始、南傳佛法者,又在強調阿含所說為佛陀正法
,非議大乘為外道知見。個人細看之下,發現他們可能過去在大乘佛
教中,都過有一些吃虧的修學紀錄。

例如:修淨土唸佛,唸了幾年或幾十年,毫無所成;也可能出家或在
家,從事經懺多年,然後在一個因緣之下,接觸到阿含經,一閱之
下,發現原始佛法原來如此切近人生,於是不滿、不屑於以往所知的
大乘佛法........。

有這種遭遇者,版主深表同情──既同情其以往之錯,也同情其宿
業。

為什麼不想想自己在大乘中的遭遇,是如此呢?有否想到是自己宿業
所感?別人就不一定如此。以版主來說──

如果當年最初接觸佛教的,是淨土宗的念佛法門,坦白說,我不可能
進入佛門。因為,念佛的修行、念佛的求生淨土,不是我所要的;如
果當年最初接觸的,是密宗的持咒修行,坦白說,我也不可能進入佛
門,那不是我所要的。還好,第一次接觸到的是禪學書籍。禪的方
法,讓我得以參究生命奧秘,解決我內心中對人生、生命、生死上的
疑惑。

所以,當你們在排斥大乘是外道、非佛陀正法時,我並無此感覺。大
乘並非像你們所說那樣。

真正進入佛門以後,誦經非我所願,也不會去從事它;感應、求福報
之類,亦非我所求,不會去從事;乃至拿香、禮佛,亦不認為非有不
可........。我走過的大乘,是如此的大乘,你認為有什麼不是嗎?

或者,你會說我佛理認識有所不足。這個,我不敢說足。但我的經歷
可以略說一下予你聽。

經過幾年單獨個人用功修行之後,不敢說有所成就,但某種層度的佛
法契入總是有的。然後,在某種機緣之下,到佛教研究所研讀了三
年,以學術方式來探討佛學。所以,學術基礎個人多少有些。

而在這之前,阿含經已閱讀過,非常讚嘆其平實,常推介於看得懂佛
經者,應先從雜阿含經看起。但因為在大乘佛法處有所深入,所以不
會像近幾年,南傳佛法流行於台灣之後,一些佛教徒在接觸之後,由
於先前對大乘認識不足,便起而排斥大乘。

每個人都會說他經歷大小顯密,乃至外道,然後依止於阿含佛教,以
彰顯自己信奉的為正確。但經歷大乘或其他,不代表你對它們認識的
正確。不是嗎?

同樣走過大乘,你走在大乘的黑暗面,個人卻走在大乘的光明面。這
難道不是你的業障、或宿業所感?應該是自我懺悔,而不是去把整個
大乘都要否定掉。不是嗎?

世間非天堂,更非佛國淨土,不可能樣樣都好,總是好壞參半,有光
明、有黑暗。大乘如此,南傳又何嘗不是如此?佛陀在世時之佛教,
也是如此。壞的弊病應當批評,但如果連好的都加以否定,那就是造
業了!但願信奉原始佛教者,在批評大乘時三思,你們有些立論是站
不住腳的。

姓名:版主(210.243.169.215)於99/08/26(06:58)發表

〈錄自「一問一智慧」.佛使比丘著〉
問:
一定得聽聞佛陀的法或佛陀親口說的法,才能止息痛苦嗎?

答:
曾有人激烈地辯論:必須聽到佛陀親說的教法,我們才能真正了解佛
法。但佛陀這樣說:「雖然有些人不曾聽聞佛法,也同樣可以走在正
道上。」(泰本巴利藏第21冊461頁)有些人雖然未從佛陀那裡聽到
教法,卻仍能透過持續地反省、思惟、學習,及恆久地觀察、修行,
而走在正道上。

所以,我們應當滿懷敬意地禮敬佛陀的清淨心----他沒有將「法」佔
為己有,也沒有壟斷「法」。這件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實非常重
要。

姓名:看不下去(139.175.163.43)於99/08/27(04:07)回應
信箱:3999@pcmail.com.tw

沒錯!佛與辟支佛都是自證自悟的,但這種人畢竟太少。
姓名:摩訶男(163.30.103.187)於99/08/27(06:47)回應

任何文化,在世間流傳一段時間之後,都會產生「正」與「負」的兩
面;佛法亦屬人類文化之一,自亦無能例外。所以,於世間流傳了二
千五百年之久的佛教,來個溯本究原,藉以認清其根本,確是有其必
要的。

但溯本究原應該不是復古,否者那就成了只要母公司,不要子公司。
別忘了現在的企業,常常都是子公司在賺錢呢。母公司的傳統產業,
其盈利大多不如轉投資的電子資訊業等子公司來得多。

宗教又何嘗不是如此?新興的宗教,常只是拿了傳統宗教的一兩樣東
西,但因為他們有新的觀念,能靈活的融入當代人的生活中,所以能
吸引許多人去信仰。台灣的一貫道如此,日本、美國等新興宗教又何
嘗不是如此。

各種相異的文化在相會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抗拒、批評、相融之
後,應該會產生一種新的文化出來。佛教又何嘗不能如此。所以,不
管是南傳、原始、大乘、密教,於台灣經過一段時間的激盪之後,應
該是取其所優、棄其所缺,然後開展出一個新的台灣佛教出來。如
此,佛教於台灣,才有希望邁向未來,領航人類的心靈。

如果只是需要最原始的佛法,揚棄後代菩薩、祖師適時適宜的方便,
佛法恐怕會被現代人留置於古代吧?

姓名:版主(210.243.169.227)於99/08/27(06:54)回應

佛法亦屬人類文化?果真如此,六道眾生只有人道可學習佛法了。文
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記錄。佛法是人發明的嗎?
姓名:摩訶男(163.30.99.66)於99/08/27(09:06)回應

回應樓上

應該說[發現]吧!
就像是科學一樣 是被人發現的
既然是人所發現 當然會成為文化的一部份
誰說科學不是人類文化???

六道眾生只要能發現 都可學佛法
不過畜生道眾生應無法發現吧 可憐

姓名:路人甲(128.226.107.44)於99/08/27(11:31)回應

如果「發明」的定義是「發現、明白」,說佛法是佛或人類所發明的
,又有何不可呢?太陽底下、月亮底下根本沒有什麼新鮮事務,只是
人們不懂而已。科學家所發明的一切,又何嘗不是早已存在宇宙間?
只是一時心血來潮、或靈感湧現,忽然發現、明白那個理則。

如果佛法不是人類文化之一,那是動物的文化囉!不然只是佛的文
化、或天人、非人的文化嗎?那豈非更將佛法神秘化了?如此不符合
阿含學說吧?

姓名:版主(210.243.169.189)於99/08/27(12:59)回應

在求法的道路上,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
不要因「大乘」兩字,給人感覺寬廣、舒服、喜悅,就迷戀,
也不可因「原始」兩字,讓人覺的蒼老、陳舊、過時,而排斥,
這不是學法應有的態度,
主觀心太重容易迷失真理的方向,
所以要心平氣和去看待

姓名:看不下去(139.175.164.249)於99/08/28(00:10)回應
信箱:3999@pcmail.com.tw

這次看的下去囉?
看不下去,你是否改個好名?別老是看不下去,卻一直看下去,好像
似是而非,又與大家為敵。不好吧?讓大家舒服一點、愉快一點,也
是修行哦。
姓名:版主(139.175.6.164)於99/08/28(06:58)回應

多謝版主好意,末學心領了!
來此一遊有段時日,練就了無相三昧的功夫,很多事早已看得下去!
只是這名字跟我有緣,不忍棄之,用久習慣就好了.
版主還沒習慣麼?呵...
姓名:看不下去(139.175.161.42)於99/08/28(15:10)回應
信箱:3999@pcmail.com.tw

人的心口意行為容易留於意識田中,今日種個與人不善的因,他日可
能感受不善的果;今日看人看不下去,他日別人看你看不下去。如
此,總是不好吧?與人為善,人必善之;看人順眼,人必也看你順眼
。如此,不亦善哉!
姓名:版主(139.175.6.95)於99/08/28(20:15)回應

對不起!打個岔,說些世間法:
發明的定義:原來沒有的,經過某些努力而創造出來的,名之為『發
明』。

發現的定義:原本就發生的,原本就存在的,只是欠缺<一時心血來
潮>、<或靈感湧現>而不覺,待因緣俱足<心血來潮>、<或靈感
湧現>時便發現了,名之為『發現』。

我們說,哥倫布『發現』新大陸,而不說哥倫布『發明』新大陸;我
們說,愛迪生『發明』電燈,而不說愛迪生『發現』電燈。

所以,『發明』就是『發明』,不能因為用在佛法的領域內,便更改
其定義為<發現、明白>。因為『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
住。』而釋迦牟尼恰巧是那位<心血來潮>、<或靈感湧現>時便發
現了『萬物生起存在理則 - 緣起』的『發現者』號。

Ps. 科學家不等於發明家,科學家可以證明或發現一些理論或定律,
而那些定律<也許是早已存在宇宙間的>。但是,<科學家所發明的
一切,又何嘗不是早已存在宇宙間>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世人皆
知,飛機、火車、電器用品…等在古時候原本沒有,而是後來的人,
發明製造出來的。

忍不住要說的 Avuso / Aug.29, 1999 02:00AM

姓名:avuso(139.175.56.71)於99/08/29(01:57)回應

你說的是世間法的「發明」,我說的是佛法──究意義的「發」。
看你說的有理,還是我說的有理囉。人不是上帝,如果不是宇
宙內早已存在的,人何能有能力去「發明」什麼呢?
姓名:版主(139.175.6.132)於99/08/29(03:46)回應

版主用心至善!
不亦善哉! 不亦善哉!
姓名:看天下去(139.175.161.53)於99/08/29(17:25)回應
信箱:3999@pcmail.com.tw

教育部國語辭典

【發明】
相似詞 發現、創造
相反詞 模仿、抄襲
解釋 用自己的精神識力創作前所未有的事物。西遊記˙第一回:覆載群
生仰至仁,發明萬物皆成善。
創造性的闡發前人不知的義理。老殘遊記˙第九回:但是宋儒錯會聖人意
旨的地方,也是有的,然其發明正教的功德,亦不可及。
創造出的新事物或新方法。如:他這項發明,引起科學界的注意。

【發現】
相似詞 發明、發覺、出現
相反詞 埋沒、湮沒
解釋 發覺前人所沒有見過的事物、地方或道理。如:哥倫布發現新大
陸。
顯露、出現。文明小史˙第四十回:我們為禮俗所拘,就有教育熱心,也
苦於無從發現。
姓名:wen-lung(193.62.87.78)於99/08/29(18:09)回應

版主大德

個人理解,弗論是發明或發現,舉凡是在人的法界當中的,當然屬於
文化的一部份,佛法及佛教亦然。所以,我也困惑於,『非人』於人
類文化中的佛法是否能得利?(特別就教於網上的先進們,請不吝教
導。)

至於,<各種相異的文化在相會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抗拒、批評、
相融之後,應該會產生一種新的文化出來。佛教又何嘗不能如此。>
我的看法是: 『佛教』可以是如此,但是『佛法』不應該是如此。
套用電腦術語,如果把『佛教』(指的是寺廟、僧眾及說【法】的方
法)比喻成『硬體部份』,那它可以是多樣化的、是可變的,但是,
『佛法』(佛陀的教法)- 『軟體部份』則應該一致而且是完整的呈
現。

此外,<新興的宗教,常只是拿了傳統宗教的一兩樣東西,但因為他
們有新的觀念,能靈活的融入當代人的生活中,所以能吸引許多人去
信仰。>
我的了解是: 釋尊教導弟子從來就不用威迫利誘的方式,他是將方
法列舉,將後果說明,然後,需要的人選擇去用(中阿含經中,幾乎
全部經文,均是如是呈現。)更何況,釋尊也沒提過要人『信仰』他
或他的教團。若一定要安個詞,我想把信仰改說成『學佛』較理想一
點。而且,每一次的更替,每一次新興都只是拿了傳統的一兩樣東
西,幾個輪替之後,會是傳統的幾分之幾?佛法是這般被對待,想能
有人真的開悟、證果是何等困難的事啊!

又『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該有所關聯吧?如果『子公司』脫離
了關聯,那他算是獨立門戶囉!<不管是南傳、原始、大乘、密教,
於台灣經過一段時間的激盪之後,應該是取其所優、棄其所缺,然後
開展出一個新的台灣佛教出來。>您的用心可以理解,但是,是不是
從此以後,又要多出一位祖師大德呢?

憂心的Avuso / Aug.30,1999 01:34AM

您發現了嗎? (看不下去)改名字了呢!
姓名:avuso(139.175.56.71)於99/08/30(01:40)回應

avuso:
我們所看到、聽聞到的佛法或佛教,都是佛及後世佛弟子為了闡釋其
所證、並度化眾生,藉著語言文字,所表達出來的方便法,絕非涅
槃、解脫的那一點。那是離心行言思、非語言文字所及,如何說呀!

古今中外,被認為祖師者,都是有所開創、創新的,其內心所證與佛
無異(就算有異,也不會太異),但為了因應時宜,在度生弘法上,
不得不有所變化。版主所說用意在此,不是像你所想那樣哦。

姓名:版主(210.243.169.123)於99/08/30(05:24)回應

回佛法討論室精華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