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是邪命活?


作者 釋從信比丘(摘至戒律學疑難)

我還未出家之前便聲明出家後奉行乞食法,為什麼呢?在家為了衣服
飲食臥具醫藥而謀生,出家非家應捨一切在家行業,卻又不能不穿不
吃不住不病,若不行乞食法,幾無活路。假使我沒有勇氣行乞食法,
便還不適合出家,要不然,為了活命辦道不得不認同中國僧眾的行為
,一日不做一日不食,若是如此,出家人做在家人的行為,一日不做
一日不食,不如在家謀生更有前途。

中國僧眾並不知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是在家人的生活理念,出家而奉行
在家人的生活理念是自害慧命。為什麼呢?一日做一日食便是自食其
力,便是自謀生路,若人盡了社會應盡之義務,享受社會權利可活得
心安自在,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所以在家人不能不有一日不做一
日不食的理念。但出家非家已非在家人,若出家人也如在家人抱守一
日不做一日不食的理念,所做必然是在家事,雖然也活得心安自在,
只盡了在家人本分,而忘了出家非家所當為,出家不做在家事名為出
家,一旦做在家事,便非出家,雖剃光頭穿漢服,只是外表標新立異
,身心並不與諸佛賢聖出家眾相應,若只在與在家人共鳴,博得自食
其力之榮譽,失去出家非家本分,失去出家應盡之義務及權益,出家
而無出家之成就,以其自食其力而自我安慰,不知無出家成就應當羞
愧,自害慧命,竟不知出家所為何來!

若出家人奉行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法,若不昧佛陀教誨,必然邊做在
家事邊自遣責,心不喜身不樂,愁憂過著像在家人又像出家人的生活
,可想而知,所謂離欲離諸惡不善法的事已不可得,出家只是消極混
日子,等死,並無出家非家,心解脫慧解脫。

為什麼武斷說出家人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所做必是在家事呢?若一日
所做而得一日不食,即是勞務換取報酬,而報酬之事便是在家事。譬
如耕作,這是農夫事,出家若可做農夫事,和農夫無異,但以農夫身
學佛無須出家。譬如織布做衣,這是紡織加工事,出家若可做紡織事
,和紡織工和裁縫師無異,但以女工裁縫師之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
育幼慈濟孤寡貧病,這是慈善事,出家若可做慈善事,和在家慈善家
和志工無異,但以在家慈善人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藝術,書法,教
師,這是工藝教育事,出家若可從事美術,工藝教育事,和藝術家和
教師無異,但以藝術家教師身份學佛無須出家。譬如治病醫療事,這
是醫療事,出家若可為人治病抓藥,和醫生無異,但以醫師身學佛無
須出家。譬如氣功拳術,這是武術,出家若可做氣功師拳師,和氣功
師和拳師無異但以術士身學佛無須出家。譬如算命看風水咒術,這是
外道事,出家若可做外道事,無須出家也無須學佛但學外道即可。譬
如經懺度亡,這是在家民俗事,出家若可做經懺辦喪事,和道士和誦
經師和喪葬業無異,但以在家人學佛無須出家。從事以上種種事而達
到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都是自害慧命之邪命活。

我未出家之前已先有此知見,所以四處向諸親友聲明,若出家必行乞
食法。

我出家是皆大歡喜而出家,我父母先已同意,本二(老婆)也同意,
實現了多年的意願,出家專修。但出家只是走入新的里程,出家並非
已解脫已得度,出家之後我一點也不歡喜,我面臨了邪命活的困境。
未出家之前我隔岸不同情出家人邪命活,若不邪命活似乎唯有捨界還
俗,我騎在虎背上竟然下不來。

台灣並沒有出家人行乞食法的認知,僧眾認為行乞食是丟佛教的臉,
是丟釋迦牟尼佛的臉,認為此地是中國不是印度,中國人輕賤乞丐,
鄙視出家人行乞食,若要活命當自食其力。

事實上不止中國人輕賤乞丐,印度於釋迦牟尼佛時代也一樣輕賤乞丐
,世尊乞食曾被丟石頭,也曾遭人白眼空缽而返,一般人不知出家人
乞食不是乞丐之乞食,出家人乞食是為了自利利他,是世尊所制,行
乞食法乃依教奉行怎麼會丟釋迦牟尼佛的臉呢?怎麼會丟佛教的臉呢


世人所輕賤的乞丐,是賤其好逸惡勞,而出家人行乞食法,是捨一切
放逸,立意於求福不厭倦的基礎上。所謂求福就是求離苦得樂,認為
眾生不樂,眾生有生老病死苦,其苦因在於貪瞋癡,若行布施可治貪
欲病,若行說願可治瞋恚病,若持戒可治愚癡病,貪瞋癡若永斷畢竟
解脫。而一般人愛欲熾盛樂於家業,家是貪瞋癡的俱樂部,永斷貪瞋
癡唯有捨家無家,若能捨家無家,捨一切愛欲,此之無家和乞丐有家
而好逸惡勞不同,出家捨一切放逸,一則為專業辦道,衣服飲食臥具
醫藥仰賴在家人布施,立意於給在家人行布施之機會,助人為快樂之
本,這是世人的共識,在家人雖然不能捨家出家,卻能隨順學布施說
願持戒,維繫善趣之五欲樂,不墮於惡趣之五欲苦。二則仰賴在家布
施而得專業辦道,若學而無成,浪費信施,終將做牛做馬還,如人背
水一戰,後退無路不得不勇往直前,若學而有成,使在家信施獲福無
量,是故比喻為良福田,在家人在出家人之福田上植福,福田茂盛,
彼此自他互相饒益,是故世尊寧可被他人誤會,被他人輕賤,教誡出
家人不可自食其力,當仰賴他人布施而活命。

可惜我們不體會世尊之本意,中國僧眾並不行乞食法,不食嗟來之食
,倡導一日不做一日不食,直到如今,在台灣並無乞食之知見,我在
僧眾前提倡乞食,只受人質疑,自討沒趣。

我不能要求別人,但我能我行我素,我當試行乞食,行不通再說,於
是我鼓足勇氣,念佛之尊貴,佛陀都行乞食法,我這凡夫僧發心學佛
,能輕易而行之法怎可不奉行?我沿門托缽,依二家乞得五十五元而
止,我想五十五元值一餐飯,日中一食當知足受,雖不是飯食,以錢
代飯值,乃不得不爾,因為向來施主並不知施食之事。

戒經中說,若出家人自手捉錢,犯尼薩耆波逸提罪,施主以錢施,若
不自手捉錢並未犯,若無淨人也無執事人也無餘出家人,一比丘心念
口說:「知是看是」而得代僧眾受。然而世尊入滅前已捨小小戒,若
不畜錢如在家人畜私房錢畜財富,只是日常生活必需之貨物值,不為
己畜取之無過失。我為乞食而乞得五十五元一食值,自認為尚可,但
畢竟飯值不是飯,乞食不是乞錢。

若要如法如律佛所教乞得食物,要當乞食者及施食者彼此配合才可行
,單方面乞無食,在家施主若備辦美食也將無處施。

戒經說,若比丘比丘尼非時受食,食者得波逸提罪,若非時不囑餘比
丘入聚落得波逸提罪。出家人要當日中之前足食並回到住處,是故出
家人行乞食法當在早上十時至十一時之間取得食物,而此一時段,若
不是在家人有心供養出家人食,提早做飯以待出家人來乞食,恐怕連
米都還沒洗。假使居住環境並無出家人行乞食法,必然也沒有在家人
提早做飯用待施食,若不是全體出家眾都行乞食之理念。只我一人做
乞食法,沒有吃閉門之尷尬還得飯值,實在是很僥倖。

次日我趁往詣和尚之便,描述乞食之事,和尚遮令我不再做此事,大
概是我放逸,乘機放棄了乞食,把不行乞食法的責任推給和尚。惟若
不行乞食法,我當如何活命呢?難道別無正命法非邪命活不可嗎?這
是我出家後一直都不喜之難題。

由於我再三閱讀廣律,終於找到了活路,雖不再行乞食法,也不做「
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事,而得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而學佛。

原來我對「四依法」有所不通,所以誤會出家非家非乞食不可,而中
國又不能奉行乞食法,若不乞食,似乎只有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之下場
。事實上,世尊制四依法,是出家人安身立命之所依處,若能依照四
依法便有資格出家,若不受四依法,便不堪出家無家之生活,為什麼
?世事無常,若不依糞掃衣,不依乞食,不依樹下坐,不依腐爛藥,
當我們失去供養,若不死便只好還俗去,若依四依法,在無供養處,
得依糞掃衣,得依乞食,得依樹下坐,得依腐爛藥,得盡形壽出家無
家如法修梵行,不必為四事煩惱。四依法並不規定出家人必定依糞掃
衣乞食依樹下坐依腐爛藥。

四分律受戒犍度,大正二二冊八一五頁下:
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依法,
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
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是得出家受具足得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請食,
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
若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
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
兩房一戶,得受。
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成比丘法,
是中盡形壽能持不?答言能。
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

如文所說,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糞掃衣,若都沒有施主施好衣
,當著糞掃衣,若有施衣,不必故著糞掃衣。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乞食,若都沒有施主施食,當乞食,不可
自力而食,若自食其力違背了本誓願,這是邪命活,邪命活學佛若可
得成就,一切外道也都可成佛,學者大可還俗依外道學。若有施主施
食,得受食,不必乞食,而施主施食之名目很多,如文所說,僧差食
,所謂僧差食是僧眾受在家人請食,施主若不指名的話,主事者得差
派某人受某家食,或輪流依次受請食。所謂檀越送食,是施主送到僧
團中來的食物。所謂月八日食十五食月初日食,這是八關齋日施主請
食。所謂僧常食,如四分律九十波逸提法(47):「若比丘受四月請
與藥,無病比丘應受請,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壽請,
波逸提。」出家人不可自食其力,但可受施主盡形壽請食,若不得乞
食,只要受在家人供養,得盡良福田應盡的功能便如法如律如佛所教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樹下坐,若都沒有住處可安身,當依樹下
住,當依塚間住,若有施主施房舍,當住房舍,不必樹下住。文中所
謂別房就是施主只供出家人各別住之私房。出家人住的房屋有二種,
一種僧眾住之僧房,如寺院,如精舍,如園林,若別房只是施主指定
某某人住之房,僧眾不得允許不許住之房。出家人並不過是都要住在
寺院中,如十三僧伽婆尸沙法(6)(7)二條都是有關別房的規定。

出家無家發誓盡形壽能受持腐爛藥,若生病時無施主施醫藥,當知大
便小便都是藥,若有施主施醫藥,沒有理由不看醫生住院接受現代化
醫療。

此四依法各部律所載相同,出家無家沒有理由不受供養,沒有理由違
背誓願而自食其力。僧團為了僧眾四事之所需,可接受施主園林田地
店舖等財施,委託在家居士經營,不直接參與種種買賣,不作種種販
賣,不自手掘地不壞鬼神村,當專業辦道,必可四事無缺。為什麼呢


佛法是專業知識,出家無家便是專業學佛,若不專業從事,未知不能
知,未得不能得,未度不能度,未證不能證,不得佛法之精要不能協
助憂悲惱苦的眾生,出家的本分是為在家人學佛,譬如醫生是為患者
學醫,譬如教師是為學生求學,譬如軍人是為保衛國家而受訓,醫生
若不學好醫術而忙著一日不耕作一日不食,這是不盡本分,忘了自己
是誰。教師若不學好本科系,而忙著行一日不耕作一日不食,這是不
盡本分,忘了自己是誰。同理可知,出家非家不學解脫道以用度眾生
,而忙著行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這是不盡本分,忘了自己是誰,就叫
做邪命活。

醫生只盡了醫生本分,從未聽說醫生不事耕作而餓死;教師只盡了教
師之本分,從未聽說教師不事生產而餓死;軍人只盡了軍人本分,從
未聽說軍人不事生產而餓死,同理可知,出家人只要盡出家之人本分
,從未聽說出家人不事生產而餓死。

過去祖師之非法,現代僧眾不必盲從,伊拉克國民不見海珊的過失,
這市護短的情結,導致伊拉克戰敗,國民仍然不承認戰敗之事實,這
種情況一如中國佛教,教徒袒護祖師之過失,盲目崇拜非法非律之改
革,導致佛法在中國無濟於實際之須要。一日不做一日不食是邪命活
,此時不捨卻還待何時呢?

姓名:獨處悠閑(163.32.106.244)於99/08/29(23:50)發表

在家中人最好以討論法理為重,此地版主等常為了彼此討論的危險邊
緣,而大力呼求諸方,在家中人對出家眾的事情有興趣是可以了解
的,但是否版主或此地諸位把討論焦點勿放在出家人的律,即使要討
論戒,請以在家人的部份為限,這是為了過了去好多次討論雙方都不
能有民主和辯論的互相尊重,若是在出家人的戒律部份如此下去,忽
然越出我等在家人的應有界限,不只是很多人擔心和因若激烈的越份
互相攻罵,而影響版主的一翻美意,恐怕不是此地各方大德樂見,我
等佛子仍有當尊重版主提供
版面,使大家共論法要的主持權,此地當然有出家法師也來討論或者
來看,但是出家人眾內部有在家人不可侵犯的佛制的戒律精神,我等
在家眾修行不論是否暫時強於出家眾,但出家眾的專一和於法付出,
相信應該得到在家眾的真尊重,此常有討論之危險局面,懇請諸方為
版主想想,如果弄出大的激烈場面,而又是我等不是很懂的出家眾內
部問題,這筆因果業力要擔的最大的不是別人,正是大家都尊重的版
主大德,如果諸位不能
學到現代民主互相尊重的辯論態度--我等都是凡夫,在下自知亦好不
到那去--,請少再談出家人的戒律,這是一份懇求

請為版主想想
姓名:隨緣(202.39.180.216)於99/08/30(01:34)回應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古代中國禪宗的叢林制度,乃祖師的方
便制宜。由於實行了此制度,禪宗道場於經濟上得以自給自主,不必
過份仰賴外界佈施供養,而得卑恭奉迎權貴,禪林乃得以造就出不少
出格解脫大士。否則,一個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大道場,要得飲食
不饋乏,人人有飯吃,談何容易呀!

禪宗修行人在「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當中,並沒忘記修行,而是融
修行於工作中,晚上更是用功的時間。每年更會安排數月的時間,來
打禪七,專心修行。所以,出家雖有工作,但其性質和在家人以營利
為主的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今人不知,實在不宜妄評!

出家當以道業為重,這是出家、在家佛教徒都認同的。過多的世俗工
作會阻礙了辦道修行,也是事實。因此,出家不要有太多的工作,是
最好的。

姓名:版主(210.243.169.123)於99/08/30(05:29)回應

版主認為:
佛教徒應該把眼光看遠一點,不要只看著一時一地,而忽略了整個廣
大的空間──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環境,必須有不同的方便制宜,佛
教才能在當地、當時生存、開演下去。

換句話說,世間的一切都是相對的──只有相對的真理,而無絕對的
真理。某些事情在某個時代、某個環境中是對的,但換到另一個時
代、環境時則不一定對。所以,人類用以規範一個國家人民的法律,
總會在時代、環境有所變化時,即加以修改,以求得合理、合法、合
情,人民才能安居樂業下去。

宗教又何嘗不是如此?看看西洋的天主教,每隔五年、十年,梵帝崗
教廷(錯字否?)便會招集全世界的主教開會討論,然後修改、制定教
會規章,以利傳教。

天主教教理並不比佛教好,為何它能傳遍全世界,成為世界第一大宗
教?佛教的教理比天主教高深、究竟、圓滿,卻不能成為第一大宗
教?因素雖有多種,但天主教的與時俱進,何嘗不是一大因素!

當然,版主不是說,佛教的所有戒律都可以改變,像殺、盜、婬、
妄........等性戒者,無論在哪一個時代、哪一個環境下,都是佛教
徒應遵守、不可改變的,但其他生活上的一些規範,有許多則是佛陀
針對當時印度環境,所訂下的方便制宜。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

請想想,佛陀當時若不是成佛於印度,而是在中國,他所訂下的戒律
會是這樣嗎?再請想想,佛陀若不是成佛於二千五百年前,而是成佛
於二十世紀的今天,他所訂下的戒律,會是怎樣?這點,請主張凡事
以阿含佛說為是的佛教徒三思!

請把握佛陀制戒的精神,勿歪曲了佛陀制戒的美意!

姓名:版主(210.243.169.123)於99/08/30(05:35)回應

隨緣網友!我不知你一再提到的『危險』是甚麼。能否具體說明?
你既然崇尚『民主』,當然該懂得『言論自由』的重要吧?
姓名:摩訶男(163.30.102.78)於99/08/30(07:33)回應

在家不得看出家戒律
怕真出家受戒不得戒體
姓名:淨誠(202.144.230.153)於99/08/30(14:40)回應

在家人不得看出家人的戒律!誰規定的?
惟恐出家不得『戒體』!請問『戒體』是啥玩藝兒?
姓名:摩訶男(163.30.100.91)於99/08/30(19:35)回應

是否得戒體, 受戒者自己都不一定知道. 一次不得要再受. 一條戒有
一戒體. 高人才能解釋. 這和討論實相, 第一義諦, ... 一樣. 實證
實修才知.
姓名:淨誠(202.144.229.1)於99/08/30(22:30)回應

淨誠網友!受戒是否得戒體連受戒者都不一定知道?那這倒是很危險
的事哩!譬如說你出家受大戒,結果未得戒體而不自知,還在僧中受
供養、做各種僧事,那可消受不起喔!
說到受戒要納受戒體一事,不禁令我想到許多年前,我曾參加基督教
某一教會的靈恩會。由於該會屬於五旬節教派的一支,因而特別強調
受洗要得『聖靈』才算數。
律部中往往有『...無犯者,最初未制戒,痴狂心亂,痛惱所纏.
..』的經句。用現代用語來說就是『...不犯者,制戒前所為,
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情形下所為...』由此可見,一個人的言行
是否如法如律,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戒行』,而非納受來的『戒體』
。要之,『戒體』之說乃中國大乘信徒無知妄作的又一例證,棄之可
也。
姓名:摩訶男(163.30.99.11)於99/08/30(23:07)回應

wen-lung可能忙,來不及為「戒體」解釋,版主只好代勞一下。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戒體】:

「防非止惡之功能也。戒法授受之作法成就時,指防非止惡之功能
,發現於受者身中者,謂之戒體。
此戒體舊譯云無作,新譯云無表。隨順此戒體而於身口意三業表現如
法之所作,謂之戒行。《楞嚴經》一曰:『婬躬撫摸,將毀戒
體』。」

姓名:版主(210.243.169.145)於99/08/31(16:06)回應

上文文言文,大家看得懂否?

其實,所謂「戒體」就是受戒者「得戒」時,出現於內心中堅決持
戒、守戒的意志心念。由此意念的存在心中,乃能規範身口意三業依
戒而行。否則,要持戒、守戒、不犯戒,是不可能的。

而「戒體」又由「得戒」而來。所以受戒時「得戒」與否,是很重要
的。

「得戒」又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參與受戒時,聽聞三師和尚講戒時,
對戒的持犯、對持戒的功德、對犯戒的罪失,有所了解。然後於正受
戒法時,自然產生依戒而行的意念。如此名之為「得戒」、或得到
「戒體」。

記得於民國66年時,我在佛光山受五戒。未守戒前,喜歡喝點小
酒,覺得喝後飄飄然,未嘗不是人生一有趣事。可是,很奇怪的,受
完五戒後,自然不想喝酒、自然不會違犯五戒。我想,這就是「得
戒」的現象吧!

姓名:版主(210.243.169.145)於99/08/31(16:08)回應

【戒體非法】
作者 釋從信比丘(摘之戒律學疑難)
我發心出家並徵得父母同意,但一直在滾滾紅塵中學禪學密,學透了
禪密丟棄禪密,走入阿含道,也與本二結婚,由於夫妻都有出世修梵
行之意願,乃輕易而草率的出家了。當我出家求剃度之時,離初發心
出家已隔了八年。

為什麼說草率出家呢?我出家剃度時,師兄代表和尚為我剃髮授三聚
淨戒,當時師兄戒臘已十五歲,並非師兄不夠格為我剃度,而是他於
授三聚淨戒時,說出戒體論,依戒體論而剃髮出家,此事草率,因為
戒體非法。

戒體論說,戒體有防非止惡的力量,求受戒的人於受戒時若不得戒體
便不得戒,雖受了戒等同沒受,因此,受戒人要當於授戒師授戒之時
,發心觀想勝境自頂而入於身中,形成防非止惡的護身體,納受了戒
體,便得了戒。求受戒的人得不得戒端視有沒有納受戒體,而納受戒
體之時機要當授戒師授戒之當下,稍前稍後都無戒體可納受,此一時
機三唱而止,若不適時完成觀想,或觀想不當便錯失了納受戒體。因
為戒體論認為,授戒師秉持羯磨法而運作,只在授戒之際凝聚了不可
思議之情境,戒子可納受戒師所授之戒體,授戒時未到無戒體可納受
,授戒時一過也已無戒體可納受。

由於不納受戒體便不得戒,而納受戒體要當如法羯磨,於授戒之際觀
想成功,此一時機稍縱即逝,久遠以來中國有多少戒子求受戒而納受
了戒體呢?因為觀想勝境是止觀法門,戒子若沒有修習止觀,或學而
不得止觀要領,要在稍縱即逝之當頭完成觀想,幾乎是強戒子之難。
可想而知,中國人發明戒體論使大部份中國僧眾以為不得戒。

戒體論是正法已滅,由中國人所建立之繆論,由何而得知呢?從印度
流傳到中國來的諸部律,如十誦律,四分律,僧祇律,五分律,乃至
後期義淨所譯之根有律,凡是敘述受戒要件之品目都沒有戒體之見,
即使在釋迦牟尼佛入滅千年之間,流行於中國的正法律也沒有戒體之
見,卻於世尊入滅千年之際,戒體論才有學者提出鼓吹,譬如老師走
了,沒有教導人在場,學生大發謬論,也沒有知法者糾正錯誤,竟使
謬論猖狂流行於中國。

佛法在中國,由於中國民族感情,大多數學者雖然知道戒體非佛法中
原有的知見,卻樂見祖師勝於佛陀,因為佛陀出生在印度,佛陀不是
中國人,中國祖師禪棒打如來禪無不感染民族自尊,呼嘯叫好,慶賀
中國禪青出於藍,慶賀中國戒律優勝於佛所制戒,從此中國戒子比世
尊入滅千年間之戒子辛苦,於受戒時得用心觀想納受戒體。如今,凡
是戒子求受戒,於受戒時無不戰戰兢兢唯恐不得戒體。

當我在戒場上受僧伽教育,以待受具足戒,諸師教授發上品心納受上
品戒時,我雖然明知戒體論非法,卻很用心聽受教育,無論如何我生
在中國,若不隨順中國戒法將無出家受戒之可能,既然出了家而且住
進了戒場,一切依教奉行。

於課後休息時,頗有戒子憂心忡忡問我,不知如何觀想而得納受戒體
,我說:「這是有我唯識見,未必要觀想勝境,未必要納受戒體也能
得戒,我們只管用心承諾受戒。」為什麼?若一定要納受戒體才得戒
的話,世尊時代的佛弟子都未曾納受戒體,豈非都不得戒?可知納受
戒體得戒之論不如理說。

話雖這麼說,我尊重戒師之教授,臨受戒之際,我戒慎恐懼,所依教
授觀想勝境,自空灌頂而入於我身,於剎那間身如觸電,氣流遍體而
向外奔放,心喜身樂不可言狀。所謂「戒體」之事,早在天台智者法
師之前,有法聰律師學摩訶僧伽律,因依四分律羯磨法而得戒體,從
此捨僧祇律而改弘四分律,彼所得戒體亦如我今所受嗎?

我敘述此事,說明我不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由於我深受戒體之事
而得推翻戒體論,不是信口說說而已。首先我要破除於戒場中納受戒
體之【身見】,次再破除戒體論。

我於納受戒體所受之身樂,這只是我個人的體驗,此一體驗不足以證
明已得戒體。我以前學密修習六成就法,常常作此種觀想,令心喜身
樂,如今納受戒體同此身受,似乎只是止觀作用,若是止觀作用,只
是我個人的【身見】,不堪以此體驗認為已得戒體,除非一切納得戒
體的人都同此一受,但我問過若干同戒,都無此一反應。若都無此一
反應,不能因此證明他不得戒體,為什麼呢?止觀境界有百千三昧,
若無量百千萬人修止觀便有無量百千萬種差別,易言之,每一個人修
止觀都有其特殊的身心反應,不盡相同。如初禪成就遊,若離欲離諸
惡不善法,離生喜樂,離生喜樂的實質感受各別不一樣,若以一己之
身受來衡量他人,執己受為是而他非便叫做身見,以偏概全。若是如
此,我納受戒體之體驗不能證明已得戒體,沒有納受戒體之感應並非
不得戒體。

但頗有【身見】者往往以己證會通一切,如有氣脈反應之身證,往往
肯定修止觀必有氣脈之事,因此誤會佛法,以為佛法只是不談論氣脈
,並非不承認氣脈之事實。若於受戒之際獲得宗教體驗,便據此體驗
建立戒體論,以為戒經中只是不詳明戒體之事,並非於受戒時不納受
戒體,於是鼓吹戒體論,即此錯謬,認為受戒之際應納受戒體,從此
便以非法為法,以非律為律,此事之是非,可從正法律推其虛實。

一者戒體,為什麼戒有體?這是由於體相用的知見引伸而出,體相用
的知見認為宇宙萬法都有體,有體才有相,有相才有用。若有用之法
必有相狀,若有相必有其體性。譬如茶杯能用來喝茶,盛茶水是其用
,茶杯的造形是其相,盛茶水的容器是其體,若陶製茶杯,打破其陶
器即破其體,體若毀壞相狀便也破壞,用處也不存在了。又譬如人類
,創造文化是人之用,人的行為是人相,人的身心便是人體,體若壞
死,相狀不存在,便一無用處。又譬如美麗,令人賞心悅目是其用,
引人入勝的內容便是美麗之相,形成美麗的本質便是體。又譬如怒氣
,發洩情緒是怒氣之用,暴戾是怒氣之相,瞋恚是怒氣之體。又譬如
愛情,發洩情緒是其用,癡迷是其相,貪欲是其體。如是種種無論人
事情物,任何一法都可分別其體相用,但有些隱微而深細的品目便非
常人所能分辨,如心性,如身口必業,如戒。由於隱微而深細的品目
難以分辨其體相用,有體相用知見的人卻又執迷分別體相用,「戒相
」之謬論乃因此而產生。

如前文所說,有用便有相,有相便有體,戒的用處是防非止惡,為什
麼戒有防非止惡的用處呢?因為戒相的規範如此約束我們,依戒相而
行必能產生防非止惡的力量。什麼是戒的相呢?就是如來所制戒的內
容,學者入若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而持戒,所謂持戒便是依戒相而行,
譬如依交通規則而行,自能產生防止車禍的力量,此一力量來自於依
戒奉行,不來自外塑的保護。若問為什麼要依戒相而行呢?這是為了
離苦得樂,為了歸依佛法僧戒,為了解脫生老病死苦,譬如開車的人
為了免於行車危險,為了奉行交通規則,為了安全到達目的地,若行
者承諾持戒,戒相便展現出來,若不承諾持戒,戒相與我毫不相干,
若在我身心上看到戒相,這是因為我承諾持戒,是故可知,此一承諾
便顯現戒相,承諾受戒的身心便是戒體。戒子於受戒之時只要發心承
諾持戒便得戒,不待觀想勝境自空而入於身中,納受戒體不假外求,
承諾持戒的身心便是現成活生生的戒體,若拋棄承諾,沒有承諾便捨
棄了戒相,戒相若已壞,不再依戒相而行,身心便已非戒體,防非止
惡的用處也沒了。

如果有人認為邪淫下賤可恥,堅持不邪淫,若有仙人跳用美色誘惑,
以其不邪淫之理念,堅持不茍且,因此得免於被設計,免於身敗名裂
。我們從他的行為上看到戒相,依照體相用之見解,有用必有相,有
相必有用,若有不邪淫之戒相,必有防非止惡免於身敗名裂的力量。
若是如此,有相必有用,有相必有體,若有戒相,雖然他未曾受戒,
不待納受也必有戒體。為什麼呢?持戒之事實便顯現戒體,若沒有持
戒之當體事實,何由而得見戒相戒用呢?若說有戒相之事實而沒有戒
體,這是睜眼說瞎話,若說不受戒不觀想勝境入於身中不得戒體,不
得防非止惡的力量,這是昧於事實真相。是故說觀想勝境納受戒體之
論非法。

二者,如前所說,承諾受戒便得戒,不待建立戒體論,正法律中不必
有此一理念。中國僧眾建立戒體論,使僧眾及信眾都掉入神教的信仰
中,以為持戒非得戒體不得持戒之好處,以為持戒一定要經由作法才
可得戒,乃至有律師說:「從南宋迄今六七百年來,或可謂僧種斷絕
了。」以為中國已無戒可得。

佛法中出家人受出家具足戒,在家人受在家具足戒。出家具足戒由佛
制,此戒唯人間佛法中所獨具,外道及非人諸鬼神都不可得。人中若
有十三難事也不可得戒。於僧中若不得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也不得戒。
為什麼呢?佛法是佛所說,佛陀制定學法人之資格,若不符合出家要
件不許出家。譬如學校教育,若不符合入學要件便不許入學,因為若
不符合要件無法完成學業,容許不合格的人入學只是害人也害了團體
的利益。我們若理解世間各公司行號及政府機關學校選拔人員的要求
,及其任用資格的規定,不難理解出家人受具足戒名為比丘比丘尼,
唯僧中白四羯磨可得,不若在家具足戒輕易可得。

若出家人具備佛法中出家修梵行的資格,要當依照受戒白四羯磨法,
如法如律如佛所教受戒便得戒。受戒白四羯磨法並無觀想勝境納受戒
體之事,受戒白四羯磨,把受戒之事攤在和合眾的面前,以佛法僧戒
來審定戒子的資格及意願,若一一要件都符合佛制,如法如律如佛所
教,戒子承諾信守具足戒便得戒。得不得戒在於一一要件有沒有符合
佛制,若符合,輕易可得戒,白四羯磨只是一種取得公信力的形式,
白四羯磨不具有神秘法力可凝聚戒體。但中國戒體論者把受戒白四羯
磨法神秘化,誤導學者以為不得異象不得感應便不得戒,使求受戒的
戒子都疑慮自己未曾得戒。是故說戒體論非法。

若在家求受五戒或八關齋,不必受羯磨法便可得,若無出家人授戒,
知法知律的優婆塞優婆夷也可為人授戒,甚至若自學已知法知律也可
自我承諾受戒而得戒。為什麼呢?五戒八關齋是一切有情的共法,在
沒有佛法的時期,沒有諸佛菩薩及緣覺聲聞時,五戒八關齋依然流行
於魔梵諸天人鬼地獄畜生諸界中,即使不信仰佛教,不信仰其他宗教
,凡是端正人士也都樂行五戒八關齋(詳見長阿含世紀經)。佛法中
說在家居士得向出家眾求受五戒八關齋,這是因為出家非家是專業梵
行者,持戒之事出家人最專精,並且,持戒只是佛法僧戒四不壞信之
地基,若不於戒基之上信僧信法信佛,只得人天果報不得解脫道,若
依止僧眾學戒可得四不壞信。但向僧眾求戒只是求戒法,並非從出家
人邊納得戒體,戒體之事只是中國僧眾之迷思,並非佛法。自從中國
僧眾建立戒體論,誤導學者以為不向高僧大德求受戒不能納受戒體,
不觀想戒體入於身中也不得戒體,受戒持戒之事因此而不普及,是故
說戒體論非法。

三者,若不得戒體便不得戒的話,不得戒的戒子不具比丘比丘尼身份
,若不自知而混跡於僧眾中與比丘比丘尼共住,雖不是賊住卻不堪受
信施受禮拜,後患可怖。若自知不得戒體或疑不得戒體,混跡僧眾中
與眾僧共住共說戒就叫做賊住,賊住就失去了受具足戒的資格。

中國僧眾建立戒體論,應於受戒之際納受戒體,如果觀想勝境不成功
,或無任何感應,無不疑慮得不得戒,於受戒羯磨之後應再作鑑別工
作,使不得戒的再重新受戒,以免戒子陷入賊住中,但事實上戒體論
但有言說,無法鑑別得不得戒體,戒體論徒使中國僧眾受難,並疑慮
中國僧種已斷絕了六七百年,是故說戒體論非法。

四者,若受戒羯磨中納受了戒體,此一戒體有防非止惡的功能如防彈
衣穿著身上,凡納受了戒體的人都應可不犯戒,但事實上世尊時代得
戒比丘比丘尼犯戒之事層出不窮,甚至犯波羅夷重罪而被驅出。所謂
無作無表防非止惡的力量只是戒體論者妄想,誤導學者以為受了戒便
得刀槍不入的護身鎧甲,而不於日常生活中實踐正法律,顛倒是非,
導致中國學者不論出家在家只求受戒而不持戒,是故說戒體論非法。

由以上諸端而可知戒體論非法,此種謬論起源於不知不見五陰之真相
,我們對於生死輪迴,固執有一業報主體,一般宗教徒都認為有一靈
魂,但佛法中說五陰非我我所,空,常恆不滅法空,所謂常恆不滅法
就是意指業報主體,五陰中沒有這種常恆不滅的業報主體,但是不悟
的學者始終無法理解五陰無我我所的旨趣,避口不說靈魂,卻別立無
表色,或別立不滅第七識,或別立非色非心無作體,甚至索性別立空
後不空之真心,無非都只是靈魂的異名。換言之,我們執迷於異生異
滅的五陰之外有一不生不滅之體性。

戒體論者就是企圖使受業報之主體穿上無表無作的護身鎧,已背離了
五陰非我我所之教示,竟然不知宇宙萬法循業所見,無論是色法,心
法,非色非心法,或空後不空之真心,都不出五陰壞法之範疇,若知
法住法空,不待建立不生不滅法,戒相不待建立戒體,持戒便得防非
止惡之力用,何須別立戒體呢?

姓名:獨處悠閑(163.32.105.80)於99/08/31(16:12)回應

教育部國語辭典

【戒體】
解釋 佛教用語。指受戒者接受戒法之後,產生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四
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下:戒體者,所謂納聖法於心胸。唐˙白居易
˙題道宗上人十韻:精潔霑戒體,閒淡藏禪味。
姓名:wen-lung(193.62.87.78)於99/08/31(18:14)回應

獨處悠閑,你可真悠閒,每貼都一大長篇。
「戒體論」像文中所說者,我也不同意,所以上文我就不那樣解釋
「戒體」呢。
姓名:版主(139.175.9.51)於99/08/31(22:21)回應

教育部國語辭典

【羯磨】
解釋 僧團依照戒律的規定,處理僧侶個人或僧團事務的各種活動。為梵
語Karma的音譯。意譯為業或辦事。羯磨和業梵語雖同一字,但在漢譯佛
典中不只是音譯和意譯的差別,用法也不同。如:懺悔羯磨、受戒羯
磨。

【四分律】
解釋 佛教典籍。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六十卷,屬印度佛教法藏
部的律典。內容記載僧團戒律規範和制戒因緣,主要分成四部分,故稱為
四分律。唐代律宗所依據的基本律典,唐代以後並成為中國僧團共同奉行
的律典。


姓名:wen-lung(193.62.87.78)於99/08/31(22:41)回應

教育部國語辭典

【八關齋】
解釋 關,禁閉之意,嚴禁不正當的行為,使之不犯。八關齋是佛教八戒
法和齋法的合稱。八戒為:一、不殺,二、不盜,三、不淫,四、不妄
語,五、不飲酒,六、不坐高廣大床,七、不著花鬘瓔珞,八、不習歌舞
伎樂。齋法指過午不食。合此九條戒律,稱為八關齋。增一阿含經˙卷十
六:持八關齋,閉塞六情,防制五欲。或稱為八關齋戒、八齋戒、齋
戒。

【五戒】
解釋 佛教戒律之一。為佛教徒應持守的五項戒律。指不殺生、不偷盜、
不淫邪、不妄語、不飲酒。長阿含經˙卷二:時彼女從佛受五戒已,捨本
所習,穢垢消除,即從座起,禮佛而去。
出家人。明˙高明˙汲古閣本琵琶記˙第三十四齣:自家乃是彌陀寺中一
個五戒便是。
姓名:wen-lung(193.62.87.78)於99/08/31(22:46)回應

毒柱憂柴
你是釋從信的學徒嗎?你不要對個人的迷信呀!未成佛的人,說的話
總會是錯的,尤其在原始人眼中,因你怎樣說也不是原始,原味,原
經,凡非這三原印的,就必錯無疑啦!必錯的東西你帖上來做什么呢
?你是想害這里的大得嗎?好在給我揭破,各大得這次應說聲多謝本
老啦!
姓名:sam(199.41.198.106)於99/08/31(23:14)回應

sam外遊,本人依sam兄指示上帖。
姓名:sam(199.41.198.106)於99/08/31(23:29)回應

做不做工是自己的事,就像成佛是自己的事 一樣,何必被外相所困
擾,為了一個缽,而徒增自己困擾,何苦呢?
姓名:nono(163.32.105.172)於99/09/01(21:27)回應

邪活命是不能成佛的嗎?釋迦成佛前也作了很多邪活命呀!也修了很
多外道法呀!也修苦行呀!應無法成佛呀?為何觀幾天諸法緣起,就
成了佛呀!你們信嗎?
姓名:sam(199.41.198.250)於99/09/04(01:31)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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