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才兄!請進


淨才兄;
您的問題,願您信了主,由主來回答您的問題,
好嗎?
台灣普遍充滿反基督的情緒,自古以來的進儒退佛
思想,千年來一直深植人心,君不見陳履安、吳伯
雄、趙寧等之流乎?令人深思!
日本人說:佛教到了日本,就是結果,既是空,是
以葷素不分,酒杯顛倒,夜夜淫穢,一切皆空也!
今日黃昏時份,忽遇一比丘尼,婉婉約從一輛賓士
轎車,從容而下,路上行人,皆側目焉,獨我老人
家不識字兼不衛生,兩眼發直,口水不止,竟然惹
來白眼一瞪,是時也,我老妻在旁幾撞牆也!嗚呼!

姓名:ant(168.95.60.156)於99/10/11(23:45)發表
信箱:antnews@ms14.hinet.net

>>台灣普遍充滿反基督的情緒........

不會吧?不見台灣許多年輕人都以信基督為時髦嗎?國家最高領導人
還是基督徒呢?反而基督徒反國人信仰風俗倒是。如信教後不準拜祖
先,排斥他教(此乃基督一神教教義使然)。而你留言中呈現出來的對
佛教出家女的輕薄........,倒是值得檢討。

姓名:版主(210.243.169.73)於99/10/12(07:52)回應

奇怪!奇怪!汽車只是交通工具的一種,出家人不能坐車嗎?
姓名:摩訶男(163.30.102.51)於99/10/12(08:03)回應

台灣的驕侈之風,正蔓延在佛、道、僧徒眾身上,
出家人出入進口名貴嬌車,驕傲民眾,出國度假
(在蘇比克灣)豪賭、嫖妓等等,是有目共睹,而罄竹難書。
歷史作家柏楊曾說:『基本上,中國人是拜鬼的民族。』
至於是不是拜鬼,大家心知肚明。
但可以肯定的是,真正拜神的人,太少了。
佛、道、僧教,從來不會有自我反省的功夫,從來不在
神前承認自己的錯,只是一眛的求神明,給這個、給那個,
然後我用甚麼來答謝,完全是一種交易、交換,這種方式
只有人鬼間才有的現象,在真正人神間是不存在這種方式。
至於佛教徒,開口誦經、閉口誦經,一場式場辦下來,
鈔票真是...麥克麥克....!普渡眾生...去..

姓名:劫後餘生(202.39.166.30)於99/10/12(09:29)回應

車是交通工具,當然沒錯,誰都可以乘,
但馬桶也可以用到**金馬桶**,那就非得
引人非議不可,前唐日榮老哥,死後淒涼,
殷鑑不遠!!
姓名:劫後餘生(202.39.166.30)於99/10/12(09:36)回應

劫後餘生
所言甚是!
出家人之心不知六根清淨~值得討論
現在的出家人電視上出現的法師們
盡是肥胖居多~一副豬頭肥腦的模樣
應建議衛生保健醫療單位給予他們一次總體檢
不然吃素如都能吃出這般模樣
才真是台灣真正的奇蹟

註:本人相信仍有好的法師~僅此提出我所見供世人評斷
如果您吃素又肥胖~決非影射~多多包含
如果您又弘法者~~那應可包容我所述
姓名:921(163.31.9.143)於99/10/12(12:21)回應

劫後兄:
佛教亦有拜懺之修法怎會如您所說: [從來不會有自我反省的功夫,從來
不在神前承認自己的錯] ,且佛法中亦未有教人要拜鬼神的修法啊!觀您言
論您實對佛法認識太淺,誤解太深,若您真有心於此何不多深入了解後再作
評論呢?縱歸起來佛法作用在於對心靈的探索,真理的證知,您不妨以此來
看待佛法,而別再用錯誤固執的觀念來曲解佛法了.

姓名:Jackie(210.208.222.11)於99/10/12(12:37)回應
信箱:jackie@sc.com.tw

>>台灣出家人出入進口名貴嬌車,驕傲民眾,出國度假
>>(在蘇比克灣)豪賭、嫖妓等等,是有目共睹,而罄竹難書。

劫後餘生啊,你劫後餘生令人同情,但像上述這種說法,必須舉出證
據,否則一根棒子打翻一船人。你想表示什麼呢?
姓名:版主(139.175.7.145)於99/10/12(13:23)回應

ant
你深入佛經就會知道你所有眼是怎麼回事, 都是虛幻不實.
根本沒有上帝, 上帝就是佛教的第一義諦.
基督教是普渡一般眾生, 佛法層次高, 沒有慧根豈懂何謂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姓名:淨誠(202.144.229.200)於99/10/12(15:03)回應

版主師兄:
我們不妨約個時日,一遊蘇比克灣,
好讓我幫你指認指認,哪幾個在賭桌上的,
哪幾個(頭戴假髮)擁著漂亮MM散步的,
他們在飯店的房號(通通一人一間房),
然後,夜深人靜時,如何買春,
您意下如何?

姓名:浩劫餘生(202.39.166.30)於99/10/12(17:13)回應

浩劫餘生,若真有其事,請你向相關單位提供,請其離開「台灣出家
人」的行列可也。因為出家人是不會有那等事的。
要不然,請你私下E-Mail給版主,將其身分資料提供給版主,版主自
能判斷其是否出家人,以免以訛傳訛。
姓名:版主(210.243.169.35)於99/10/12(17:31)回應

浩劫兄:
為何您寧願將精神集中在那些事情上呢?姑且不論那些是否真的是佛門中
人,即使是也不過是焦芽敗種而已,為了這些人令您失去沉浸佛海的機會不
是很可惜嗎?

姓名:Jackie(210.208.222.11)於99/10/12(17:58)回應
信箱:jackie@sc.com.tw

sam兄跑哪裡去了
光明代替一下好了
謠言者:
你要是真那麼羨慕他們
那你趕快出家呀
出家後不就可以如你[自己]說的那樣
你就不必那麼辛苦工作
還是你不恥這種行為
那你也來出家呀
出家來已身做則
改正這一些[只]你所見到的歪行
可以出來蒐證舉發呀
在台灣包你一炮而紅
大家一定因此受你教化
你的功德就大了
你的豐功偉業一定令人稱頌萬世景仰
不要只躲在那兒講一些無根據的話
這樣與你的[偉大人格]豈不是相反呢?
現在只希望因果是假 輪迴是假
那或許你還可以逍遙一下下
不過現在反省還來的及...
算了
還是sam兄行
光明實在學不像
偶而戴戴這種帽子也挺好玩的
姓名:光明(202.52.67.130)於99/10/12(18:30)回應

ant及劫后余生二兄:
從二兄的言論中,可以斷定二位絕非佛門弟子,并且對于什么是佛法
也毫無分曉。既然來到佛法討論室,應起碼對佛法的道理有些了解才
好討論。反過來說,如果我要進入一個基督教網站,如果我對基督教
的教義毫不知曉,那么我只有兩個選擇:要么退出,要么抱著一個謙
虛的求知的心態來聆聽教誨,決不敢亂放噘辭,否則定會貽笑大
方。
中國有句古訓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不同的宗教自然有不同的教理、不同的行為規范,但不同的宗教之間
應該彼此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諒解才好,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可
能為人類謀得長遠的和平與安寧。這是佛陀一貫的主張,歷史也証明
了這一點,佛教徒從未發動過一場宗教戰爭。未來給人類帶來的最大
威脅除了自然因素外仍將是戰爭,而未來戰爭的主要起因乃在于意識
形態上的分歧!而意識形態的分歧是人類永遠也無法解決的問題。從
這個意義上來說,全體宗教徒都應該有責任和義務為人類的和平作出
努力──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諒解。因為宗教是意識形態領域
的最高形式,只有不同宗教間的和平共處,人類的和平共處才變得有
了可能。
ant兄與劫兄都提到了佛門內存在的一些不堪的現象,這些現象的確
存在。然而在二兄描述那些衰象的時候,多少也流露出了佛弟子不應
該是那種樣子的意思。因為如果二兄認為佛法本來就是那種樣子的話
,也就不會有什么奇怪了,更不會口水連連了。
其實佛陀早就說過:將來佛法不會為外道所摧,而是毀於“獅虫”(
即寄生在佛法身上的蛀虫)。所謂的“末法時期”不是說到后來佛法
不行了,而是說能如法修行的人越來越少了,人們的貪欲、嗔恨、愚
痴越來越濃厚了。最近在中國大陸就出現了農民披著法衣扮成和尚的
樣子為附近村人放“焰口”以致富的現象,其實這種人連獅虫都不能
算,但居然就有人把帳算到佛教身上來,您說冤不冤?
以世法而論,醫院里的大夫都穿白大褂,但絕不能因此就說穿白大褂
的都是大夫。即便是一個穿白大褂的大夫,也不敢斷定他的醫朮一定
很高明,庸醫殺人的事那里都有。然而人們并不因庸醫殺人而去怪罪
醫學,也依然承認醫院是治病的地方、合格的大夫會給健康帶來益處
的。同理,不能因為見到一些不規矩的佛門敗類就將佛法全盤否定。
況且宗教中的敗類現象并非佛門獨有,請問哪一家宗教能免除此患?
如果貴教出現了敗類,那么是否意味著基督教就全無道理了呢?
ant兄,休怪我前次所提的數問,因為這里畢竟是“佛法討論室”,
佛法二字簡言之就是成佛的方法,亦即成就覺悟的方法。覺悟什么?
覺悟真理。故佛法是以追求真理、覺悟真理為目的的。既然如此,那
么在學習中就是應該勤于思考、敢于懷疑。佛陀就曾告誡弟子:你們
不要盲從,即便我說的話你們也應該懷疑,包括懷疑我本身。佛門中
的禪宗更是一個以疑為入道之門的法門,所謂“大疑大悟、小疑小悟
、不疑不悟”。佛法提倡“智信”,可以說沒有什么不可以質疑的,
只有當疑團打破,方可稱為“確信無疑”。否則只允許接受,不允許
懷疑,那么這種信只能被稱為“迷信”。
姓名:淨才(210.243.176.75)於99/10/13(06:58)回應

淨才兄:
君不聞,愛之深,故責之切也!
可惜你還是沒看懂我說的話。
PS聽說:正統的佛教,不承認有濟顛和尚這號人物,
不知真假?

姓名:ant(210.243.176.75)於99/10/13(06:59)回應
信箱:antnews@ms14.hinet.net

ant兄:
但不知何謂“正統的佛教”?
《高僧傳》是否屬于“正統的佛教”?
《高僧傳》中的道濟禪師是否就是閣下所說的“濟顛和尚”?
民間傳說中的濟顛和尚(或濟公活佛)與《高僧傳》中的道濟禪師出
入甚大,不知閣下信哪一個?
姓名:淨才(210.243.176.75)於99/10/13(07:00)回應

ant:
請看馬太福音五章28節,七章1~6寫些什麼!

姓名:好聞者(168.95.57.59)於99/10/13(07:26)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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