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情愛到了網路時代


看著留言室,某網友的婚姻問題,還是掛在那裡,加上最近看了一本
網路方面的書,心中不覺有所感──

人類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個良好的制度,可以保護情愛的兩人感
情固定下來。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卻又有些違反人性﹝或說
人的獸性﹞。

因為,不管是男是女,心性上都不會滿足於一男一女的關係。當兩人
熱戀、你儂我儂時,是非她莫娶、非他莫嫁的,可是,一旦情定下來
結婚了,兩人的情愛就會慢慢變淡。這時候,心裡便會覺得空虛,就
會想要再有個戀情,此時就有可能產生外遇呀、婚外情呀等等。

人的感情就好比人的肚子,肚子會餓要吃飯。可是,吃飽後,不到幾
個小時又餓了,所以要不斷的吃飯才行;感情也是這樣,它會不斷的
需求,從親情、愛情、友情,它都會要。所以,除非一個人他情另有
所託,如專心於事業、從事宗教修持、或有其他的興趣嗜好,如文學
藝術的創作 ........等等,他﹝她﹞才不會不斷的渴求於情愛。

由於人天性上對情愛的渴求,也就衝擊了良好的婚姻制度,已婚者外
遇、婚外情,總是不斷的發生。到了電腦網路科技發達的今天,這種
機會更多了,網路是個作夢的好地方。例如,網路的聊天室裡,總是
發生不少故事,未婚者在那裡譜出戀曲,事乃平常,倒是有不少已婚
者,在那裡做著未婚的夢,將現實社會不可發生的事,在網路上發
生,可以在那裡追人或被追。

網路有時是很迷人的,大家都不認識,卻都可以交談。而且,對一個
不認識的人,聊得來的話,可以聊到很真心。這在現實社會上,是比
較困難的,但在網路聊天室中卻不難。所以,聊得來的異性,很容易
就產生情愫,未婚者無妨,但已婚者就成了「精神外遇」。「精神外
遇」倒還無妨,只是很少人會滿足這種狀況,接著就會電話聯絡、見
面,於是,「精神外遇」就成了實際外遇了。

所以、所以,到了網路時代,人類傳統的婚姻制度,將會受到更大的
衝擊,人類的情愛將會更不穩定、更多變。有些人可能會更幸福,有
些人可能會更痛苦。

姓名:版主(203.79.30.28)於99/07/03(09:33)發表

其實,一夫一妻制只是基督教世界的婚姻制度,並非放諸四海皆準。
回教國家奉行一夫多妻制;某些原始部落仍屬母系社會,則採一妻多
夫制。欲界眾生以吃、喝、拉、撒、睡、做愛為常態。愛情是淫欲的
化身,沒啥可歌頌讚美的。
姓名:摩訶男(163.30.102.174)於99/07/03(21:23)回應

那夜,秋意正涼,明月高懸,在瀋陽的一處賓館前,我正坐著坐著,
嘴上叼著煙,正享受著哪種悠閒與寧靜,忽的,有一對夫妻--咿
丫咿丫-的踩著腳踏車,上面坐著一個娃兒,一家三口子,女的依著
男的,男的吟者小曲兒,無憂無慮,充滿情愛,從我眼前而過,是時也,
油然而生的異鄉思愁湧上,遙想著在台灣的妻兒,不禁閉上了眼睛,
試想去捕捉那在家時,與妻兒相處的溫馨,深恐稍縱即失。
又一日,也似此景,在街上一對銀髮繽燦的老夫妻,共乘一輛老爺腳踏
車,但見老妻側坐,雙手緊緊的抱住那老頭的腰際;那情景,鰈鶼情深
而意綿綿也,從紅顏而鶴髮,數十年寒暑,相扶持出來的那種憨厚純樸
的愛情,深深撼動著哪近乎寂靜的靈魂!
刻骨銘心的邂逅,人生有幾回?總歸是無法強求的夢境。而平實長久的
愛情,卻常在你我身旁,幾人珍惜?
此時此刻,豁然有感:情之所貴者,在於幸得之得也,
至於縱情於欲得而不可得的無止境的追求,才是人生永久的夢魘。
君不聞: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而偷不著,又是一切
想偷的原動力,此為人性,亦是人性最醜陋的一面,君以為如何?

姓名:ant(168.95.57.203)於99/07/03(21:51)回應
信箱:antnews@ms14.hinet.net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
久。這幾句話使天下有情人為之心碎,對方的一顰ˋ一笑ˋ一蹙ˋ一
憂,舉手投足間,緊緊的牽動著彼此的心絃,那種心領神會ˋ默契ˋ
一體感,彷彿這世上的一切都為了對方而存在,歡喜時好像整個世界
對你微笑,難過時又好像面臨世界末日,試問世上有那一件事,讓人
有如此的深刻心靈激盪。但是日久情淡,一但朦朧美感消失,習慣了
彼此,只有現實生活問題ˋ經濟問題ˋ相處問題ˋ責任問題等一大堆
的「問題」相繼發生,誰願意被一大堆問題困住,有的人會抑制自己
的情慾相互妥協,有的人卻順從內心所願想重複類似的經驗,更有人
魚與熊掌均想兼得,但不論是壓抑ˋ放任都只是一種選擇,只有當玩
膩這種愛情遊戲之後,不再是一種選擇的時候,可能才會真正不受情
慾所困。
姓名:steven(203.95.216.77)於99/07/04(13:47)回應

摩訶男先進所言極是,真可謂是一針見血。這情愛對欲界眾生來說,
真有如疥癬,不抓沒事,越抓越癢,越癢越想抓。治這病,看來只有
求「慈悲三昧水」來洗洗囉!如果沒地方求此水,用用「七菩提分香
皂」也不錯,這種香皂佛法專賣店有在賣。
姓名:過客(163.32.197.21)於99/07/04(16:46)回應

Ant 網友!您是台商嗎?怎麼與妻兒相距如此遙遠?少年夫妻老來伴
,男女居室就是這麼回事兒。可老美偏偏要發明viagra,害得人家老
夫妻閨房失和,真是罪過罪過!
姓名:摩訶男(163.30.99.50)於99/07/04(18:46)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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